发布日期:2023/8/30 15:11:53 | 浏览量:2361 |
标准名称:电力系统超高次谐波测量方法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supraharmonics measurement in power system
标准编号:T/CPSS 1010—2023
ICS分类号:01.040.29
CCS分类号:K 46
起草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安徽大学绿色产业创新研究院、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电力大学、四川大学、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亚洲电能质量产业联盟、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辽宁东科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嘉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学
项目负责人:郑晨(单位: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执笔人:郑晨、焦亚东、唐钰政
起草组成员:郑晨、焦亚东、唐钰政、刘丰、徐永海、陈韵竹、徐志、程立、刘坤雄、何英杰、姚东方、袁智勇、郭敏、董鹤楠、林焱、董光德、胡蓓、徐革平、王语洁、刘浩田、王玲、谢赐戬、陈骞、潘玲、苏灿、张敏、孙伟、韩杨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流电力系统2 kHz~150 kHz超高次谐波的测量、分析与数据统计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电子变流设备接入的频率50 Hz交流电力系统。
标准先进性:
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大量电力电子变流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各个环节,导致电力系统谐波呈现宽频带、高频化新特征。频带为2kHz~150kHz的超高次谐波普遍存在于现代配电网中,造成配、用电过程的附加损耗和电磁发射水平升高,并导致电气元件发热异常甚至烧毁,出现谐振过电压、干扰电力载波通信、自动装置误动等问题,对电力用户和电力企业造成了极大损失,威胁着配用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目前,缺乏全面、规范的电力系统超高次谐波测量要求,现有标准中的电力系统谐波测量方法仅对传统50次以内谐波测量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传统低次谐波测量方法对于超高次谐波测量存在数据量庞大的问题,不适用于超高次谐波的测量,无法准确掌握电力系统中超高次谐波的含量水平和分布情况,严重影响了电力系统超高次谐波分析、评估、防治等工作的开展。
因此,亟需规范电力系统超高次谐波的测量要求,为电力系统中超高次谐波准确测量提供统一的标准规范。本标准旨在规范电力系统超高次谐波测量中的信号采样及预处理要求、数据分析方法和测量结果计算方法等问题,为电力系统超高次谐波分析、评估、限值制定及防治工作奠定技术基础,对于推动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测量技术进步,建立健全电力系统谐波管理制度,提升电网电能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